周金云看了半晌,心中有些不是滋味,“看来这北境子民,还是对三皇妹你偏心一点啊。”
这话在旁人听起来,酸酸的。
不过,他自己也很清楚。
这北境三城目前可是林紫焉的属地。
短短三个月,从被劫掠到一穷二白,到现在繁荣堪比京城。
那个老百姓会不佩服、不真心拥戴?
送上最好的礼物,表示尊敬和感谢,这才是正常表现。
林紫焉听了,浅浅一笑,非常大度地表示:“皇兄,如果你喜欢的,这座周三彩人俑就送给你好了。”
“啊?”周金云以为自己听错了。
毕竟平常的陶器,大部分都黑不溜秋都是黑色灰色,偶尔好一点有个米白色,然后表面还满是疙瘩之类。
稍微光滑一点,白一点,就是陶器中的极品了。
现在这两座周三彩,奔马和人俑,不仅表面光滑细腻,在阳光下光彩熠熠,颜色也非常丰富,看上去金碧辉煌。
说是神品都不足为过。
至于接下里的礼物,周金云认为不会有更好的手艺和工艺,能够超过这两个了。
三皇妹林紫焉竟然就这么送给自己?
他很想拒绝,但是又舍不下,最终还是厚着脸皮道:“三皇妹,一言既出……”
“驷马难追,这两座周三彩都送给皇兄了,算是皇妹的见面礼。”林紫焉心里也有些舍不得。
按照她走南闯北的见识,这两样不论放在哪一国都是无价之宝,能够传世的那种。
不过林紫焉对林朝天还是很信任。
她觉得接下来的礼物应该不比这两样差。
大皇子如此喜欢,割爱获取一份支持,林紫焉觉得很划算。